警惕!你的银行卡,千万别这样用!深圳三名95后因它获刑
要是有人告诉你
用身份证办几张银行卡
再卖给他人,轻轻松松就能“赚”钱
这样的好事,你会心动吗?
先别!急!着!心!动!
闲置银行卡卖给别人
“低风险”、“高回报”
钱来得还快
殊不知,你可能已成犯罪分子帮凶!
最近,深圳3名95后就因此被抓!
“售卖”银行卡
深圳三名95后获刑入狱
近期,深圳罗湖区检察院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三名95后嫌疑人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7个月和6个月,并分别处以罚金8000元、6000元及5000元。
根据深圳检方通报,2020年初,被告人婷婷(化名)在丈夫的劝说下,将平时很少使用的两张银行卡和一张手机卡卖给了买主阿辉,并非法获利2000元。
当时,婷婷也曾担心银行卡会被阿辉用来从事违法犯罪的活动,但由于手头拮据,加之抱有侥幸心理,便又陆续新办了两张银行卡和一张手机卡,共获利4000元。
资料图。来源:IC photo
随后,在2020年6月的一天,买主阿辉主动联系婷婷,声称只要帮忙介绍别人卖卡,即可获得500元/人的佣金。在利益的驱使下,婷婷打起了好友佳佳(化名)的主意。很快,佳佳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闲置银行卡变卖,获得1000元,阿辉也如约支付了婷婷500元的佣金。
接着,佳佳又将这个“好办法”告诉了好友思思(化名),并以买家生意做得大,资金周转需求也大,银行转账有额度限制的理由加以劝说。最终思思也去银行新办了一张银行卡和U盾,并和佳佳一起办妥了卖卡交易,思思获得1200元,佳佳获得佣金500元。
资料图。来源:IC photo
2020年9月底,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阿辉团伙被公安机关查处,佳佳、思思被抓获归案。10月初,婷婷主动投案。
经查——
婷婷三人卖出的个人银行卡,被犯罪团伙非法利用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查实的经过她们银行卡的涉案诈骗款项金额近100万元。
她们三人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所需银行账户,并提供人脸识别、支付验证等帮助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阿辉和婷婷的丈夫则作另案处理。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中,佳佳、思思、婷婷三人均是从高校毕业后的95后年轻人,来深圳工作还没多久,其中婷婷年龄稍大刚刚新婚,佳佳和思思均未婚,三人因贪图眼前小利,不惜出卖个人信息以致误入歧途。
其实,不小心犯下这类错误的
可不止深圳这三个女孩
近期,广东已有多人因此被抓
每月赚550元
广东开平一女子出租银行卡被抓
为赚每月550元的利益,江门市开平一女子黎某某将银行卡、电话卡租给他人使用,获利1.5万余元。
2月9日,当黎某某到银行办理业务时,银行系统显示其涉嫌诈骗犯罪,随后被开平警方依法刑拘。
据黎某某(女,44岁,开平人)交代——
黎某某明知该行为可能违法,但一时贪念使她心存侥幸,便按照对方要求开通了一张电话卡及一张银行卡,并将银行卡的账号密码告知对方,同时把电话卡邮寄给对方,每月赚取550元作为回报。几个月后,黎某某见平安无事又有利图便将自己的另一张银行卡租给了对方。从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期间,黎某某总共获利1.5万余元人民币。
目前,黎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开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利用银行卡提供洗钱服务
惠州两男子被抓
2021年1月18日,惠州市反诈骗中心在仲恺区抓获犯罪嫌疑人邹某、刘某。经查,两人利用自己银行卡为上家(赌博或其他犯罪集团)提供洗钱服务,涉案金额高达50多万元。
深圳女子卖银行卡
获利4000后被拘
2021年1月6日,罗湖警方接到一事主报警,称发现一名女子的银行卡涉及电信诈骗。接报后,罗湖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最终将嫌疑人杨某抓获。
据杨某供述,2020年8月一男子郑某在微信上向其收购银行卡,并承诺每张银行卡会给予2000元的报酬,因其想赚点外快,先后办理了三张银行卡,并将银行卡、U盾、新的电话卡一同卖给了郑某,共获利4000元。之后,杨某发现所卖卡内资金进出较大,便怀疑对方拿去洗黑钱,但由于身陷其中没敢报警。
随后,杨某被警方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近年来
电线杆、广告牌还有网页边角
微博、新闻评论或者微信陌生人消息
这些地方经常会出现神秘莫测的字样
“收购银行卡”
“出售自己银行卡,能赚几百块甚至几千块”这样的诱饵,在你急需用钱时,是不是感觉是天上掉馅饼,但这其实是不法分子为你设下的圈套!
银行卡千万不能卖!
参与买卖
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01
买卖银行卡的危害
买卖银行卡危害巨大
下面这些可要认真看
👇
非法买卖的银行卡、身份证等都可能被用于洗钱、诈骗、网络赌博、贿赂、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但扰乱正常社会秩序,还有可能涉嫌帮信罪。
银行卡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被用来从事非法活动,将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银行卡绑定了犯罪团伙的手机号后,犯罪分子即可操控银行卡相关账户,用于贷款、衍生开户等等,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开卡人账户,导致个人信用受损。
资料图。来源:IC photo
02
买卖银行卡将面临何种处罚?
出售自己的银行卡,
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一、将相关人员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也就是将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二、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也就是说,相关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淘宝、京东、携程、12306等网站快捷支付购物、购票,同时也不能使用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或收发红包等功能,将对其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三、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个人新开账户,即,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立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功能等等。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03
当心身份被冒用
如果你丢失过身份证
要小心可能被冒用
建议到相关部门查询
看看自己名下有无不知情的银行卡
以及被恶意注册用于洗钱逃税的公司
① 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立即去相关单位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防止被不法之徒冒用,影响个人征信。
② 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
③ 不要贪图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以免对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影响。
大家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
贩卖银行卡、手机卡等
已被纳入不良信用用户名单
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影响一生的征信
切记
不要卖卡!不要卖卡!不要卖卡!
🏃🏃🏃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
采写:南都记者 徐全盛 实习生 欧阳彤欣
来源:南方+、深圳公安发布、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等
编辑: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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